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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打破融资“天花板”代表委员为中小企业开“药方”

   日期:2012-11-04     浏览:932    评论:0    
核心提示:  核心提要:  今年两会上,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和生存困局再次成热点。据介绍,中小企业发展的头3年到3年半时间内通常被称为死亡

  核心提要:

  今年两会上,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和生存困局再次成热点。据介绍,中小企业发展的头3年到3年半时间内通常被称为“死亡谷”时间,但这个阶段不能指望商业银行给其提供贷款。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渠道有限和法律问题,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出了各种“药方”。

  “要给中小企业包括融资难等问题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这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会长王天凯在采访中的呼吁。全国政协委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中国银行(601988,股吧)监事梅兴保则从制度层面反思了,为什么这么多年没能真正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而发展“草根金融”、设立“中小企业各成长阶段基金”则是金融专业领域的政协委员为中小企业开出的具体药方。

  为什么中小企业融资普遍如此困难?参加两会的委员、代表们认为,这值得我们在制度层面很好地反思,如果不改革我们的金融体制,今后国际市场一有风吹草动,中小企业因融资问题引起的金融风波还会出现,所以必须通过金融改革消除其体制、机制性障碍,引导做好面向实体经济的金融创新。

  王天凯委员:打破小微企业融资“天花板”

  “要给中小企业包括融资难等问题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会长王天凯在采访中亮出了观点,“目前,纺织行业遇到的问题较多,要分清哪些是市场竞争行为导致的问题,哪些则需要政府运用有形的手,构建一个更为公平和透明的市场运作机制,打破棉花小微企业融资天花板。”

  王天凯表示,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开展了“春季大调研”共派出8个综合组,还有多个专业组,前往全国重点纺织产业集群调研,走访了上百家企业,并组织了多场政府、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座谈会。

  从调研结果来看,开局基本平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给企业运行带来了很大压力,尤其是小微企业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需要重点关注。

  今年,纺织企业整体销售受阻,库存积压,资金链紧张,对很多中小企业来说,贷款是流动资金的重要来源。但是,银行贷款门槛却在不断提高,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保持着30%~40%利率水平,中小企业贷款审核过程复杂,贷款周期短,并派生出“投资咨询费”等名目众多的收费项目,让企业不堪重负。

  王天凯呼吁要重视纺织工业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保障民生已然成为时代的主题,纺织工业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是国家大力提倡和扶植的重点,纺织产业作为重要的民生产业,吸纳就业的职能属性不可小觑。

  王天凯建议,要给中小企业包括融资难等问题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减轻企业负担、出台鼓励政策与构建公平、透明的外部环境并不对立。以广东东莞为例,当地有成千上万家的小微企业,当地政府也认为每年关停两三百家企业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是一种常态,也在可控范围之内。但是,我们希望这些关停企业是真正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优胜劣汰,而不是因为在市场竞争中没有享受到公平的资源和待遇。

  企业是产业的基本细胞,小微企业是经济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具活力的因子。我国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一直以来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就目前来说,政府在真正有效地运用市场经济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环境方面,做得还不够充分,需要进一步的努力。

  梅兴保委员:做好面向实体经济的金融创新

  “为什么中小企业融资普遍如此困难?这值得我们在制度层面很好地反思,如果不改革我们的金融体制,今后国际市场一有风吹草动,中小企业因融资问题引起的金融风波还会出现,所以必须通过金融改革消除其体制、机制性障碍,引导做好面向实体经济的金融创新。”全国政协委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中国银行监事梅兴保近年来一直关注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本次政协会议,他再次递交提案,呼吁通过改革和创新,从制度层面缓解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从金融主体的角度,重要的抓手就是要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现行的监管,主要适应并针对国有大银行等一些大机构而设计的,引进了西方国家的很多做法,虽然有很多创新,但在理念、方法、机构设置等方面,不适应蓬勃发展的中小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的需要,特别是不适应他们的创新产品发展的监管需要。

  我国应该积极引导并规范民间借贷,给地方政府相应的管理地方金融的权力,同时让其承担发展经济和稳定金融、稳定社会的责任。

  梅兴保表示,“现在各级政府法治观念和风险意识大为增强,经济实力大增,领导干部的专业素质有很大提高,他们完全有能力在上级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管好地方金融。只要地方政府和发起设立中小金融机构的股东承担起控制、救助、处置风险的责任,就要进一步放开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手续、降低经营从业标准。”

  梅兴保进一步表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监管规则和办法要由多家监管部门和工信、农业、商务、财政等部门共同制定,听取地方政府的意见。此外,还要大幅度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扩大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规模,发展融资性租赁业务。

  “要以支持中小企业为重点进行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必须为实体经济服务,要根据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个性化需要来进行金融产品、管理方式和制度的创新。金融机构要深入到企业去进行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的设计,不能关起门来进行以钱炒钱的所谓创新。”梅兴保表示。

  刘明康委员:设立中小企业成长阶段基金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前主席刘明康则开出了另一药方,加快培育服务中小企业各成长阶段的基金。

  “现在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已经比以前有较大幅度提高。但是,当前全国银行信贷放在中小企业发展上的不良贷款率仍是正常企业的3~4倍,有的地方更高,高出10倍的都有。”

  刘明康说,银监会并不会行政干预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数量,但是一直在鼓励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并且银行也会从中小企业贷款中获得收益。但是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诚信和法制缺失的情况,使得银行业即便在风险权重比国有企业低25%的情况下,仍然倾向于选择国有企业。

  他认为,中小企业发展是分阶段的,在不同的阶段需要不同的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头3年到3年半时间内通常被称为“死亡谷”时间,这个阶段不能指望商业银行给其提供贷款。过了起步期,进入成长阶段,中小企业仍然有17%的破产率。对于这个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需要种子基金和天使基金,而这些国内仍然比较缺乏。

  刘明康说,“如今的金融行业在给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方面仍然处于一种混战的局面,尽管人民银行和银监会都在不同层面对扶持中小企业出台了各种文件,但是这两年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市场进入紧缩阶段,在银行进入国有企业的资金变成长期投资的背景下,银行只有收紧对中小企业的放贷规模。”

  刘明康提出,除了政府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外,加快培育服务中小企业各成长阶段的基金,同时对于中小企业的民间借贷应该立法监管,加强监管。

  王永忠委员: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担保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王永忠提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担保制度。王永忠表示,从我国企业改革发展的历程来看,依靠财政直接扶植中小企业,资金利用效率不高,依靠差别税收政策,优惠破环市场公平,因此各级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健全担保制度,通过担保向对中小企业进行资金支持,间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为此王永忠提出以下建议:一是中央财政拿出每年本级预算的1%左右,约500亿到1000亿元,通过转移支付各省、市、自治区支持地方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各省、市、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每年拿出5亿~10亿元,连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信用担保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和发展省级再担保机制,各设区市财政和县级财政预算每年拿出当年预算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发展当地信用担保业,帮助中小企业融资。

  二是省市县(区),三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播出的信用担保资金,及中央转移到地方的担保资金,均纳入统计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范畴,通过出资设立国有担保公司和逐年向担保公司增资,不但扩大企业担保和再担保能力。

  三是地方各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出资组建的国有担保公司,均用以担保为主业,以推动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己任,一律不得办理委托贷款和投资,同时按照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筛选急需融资支持切无能力担保的中小企业,帮助其获得融资。

  四是各级国资监督机构对同级担保公司的考核,按照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的原则,不以实现利润为主,重点考核对当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支持的实际成效和担保资金的安全状况,决定担保公司的考核等级,以引导和规划国有担保公司,真正把信用担保事业做好。

  辜胜阻代表:发展“草根金融”服务中小企业

  随着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备受关注,以农村民间金融,合作金融,小额信贷,村镇银行为主体的“草根金融”逐渐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当前,要在组织机构和战略布局上通过创新解决银行业机构发展中业务模式雷同和恶性竞争问题。大、中、小银行要有不同的功能定位和区域布局。全国性和跨区的大银行既要继续实施优惠的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又要为中小金融机构让出一定的空间,不与地方的小金融机构争利。从战略和长远来说,要支持国家控股的大银行走出国门,真正与顶尖跨国银行开展国际上的竞争,不仅在规模上,更要在信誉和质量上打造我们民族的国际品牌。同时也要制止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村镇银行跨地区的盲目扩张。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表达了对于“草根金融”的支持。他表示缓解中小微企业困境,不仅要通过财税、金融政策为其“输血”,化解“燃眉之急”,更重要的是加快推进改革,提升小微企业的“造血”功能。

  对于民间借贷问题,辜胜阻建议,要引导民间资本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构建“草根金融”支持草根经济“门当户对”的金融格局。逐步放宽民间资本组建地区性民营中小银行的限制,将满足条件的现有民间金融组织逐步改造成规范化运作的民营中小银行,在市场准入和利率方面给予更大的灵活性。

  李立新委员: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面对中小企业生存困局,全国政协委员李立新调研发现,一方面,为了应对“接单难、招工难、成本涨”的严峻外部环境,中小企业加紧了转型升级的步伐;另一方面,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而发债、IPO融资、信托以及股权融资等模式对于小微企业来说门槛较高。

  目前,我国工商登记的中小企业数量达到1023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8%。这些中小企业每年为国家创造约60%的GDP并提供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

  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最近发布的报告显示:大部分中小微企业认为从银行贷款“非常难”或“比较难”,超过一半的中小型企业表示目前资金相当“紧张”。不少依靠民间高利贷融资,民间高利贷月利率一般为5%~6%,最高的达到年利率120%,大大提高了中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

  李立新今年提出《关于进一步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建议》,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应该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如提供低息融资等;规范民间借贷,通过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试点、设立新型金融合作社等方式,集合民间资金,让中小企业以合理的价格“用得起”资金;搭建政府、企业、金融监管机构、银行、中介机构共享的信息平台。“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要切实落实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责任,不再"嫌小爱大",对那些有市场活力、有创新性的中小微企业,要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占比。”

  段祺华委员:提升面向中小企业法律公共服务

  针对中小企业面临的法律困境,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上海市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段祺华提出,要全面提升面向中小企业法律公共服务。

  他表示,提高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对包括律师事务所在内的服务型企业的吸引力,以使得各类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服务水平得到保证,从而有效帮助创业公司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把控运用风险,这不仅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护航,还对规范中小企业行为保证经济活动的协调,起到重要作用。

  具体而言,我国要加快建立覆盖面广、专业性强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服务平台吸引力,引进优秀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

  首先,服务平台是由政府牵头组织并面向企业的,应当具备一定公信力。

  其次,创业公司由于资源有限,很难多渠道获取法律服务,因此从服务平台去获得的法律服务应该具有专业性和可操作性。能帮助企业切实解决问题。最后,创业公司虽然各方面均不成熟,但需要面对各种类型的法律问题,例如股权期权分配、姿势产权、劳动人事、融资和股权结构等,尤其是互联网等发展速度极快的行业,创业公司很快会面临多轮融资问题,因此法律服务所涉及领域,不仅局限于公司日常的法律事务,还将涉及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需要处理各种类型的公司法律事务。

  段祺华认为,可以考虑以这个政府买单的形式引进相关领域内优秀的律师事务所,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具有一定公信力和区域、行业影响力的平台。

  同时着力打造服务平台的专业性之外,还需加大对该平台的市场宣传,引导中小企业加强风险管理,进行合规运作,提高该平台在中小企业中的影响力,如符合标准的企业对法律服务有需求,这可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潘皓炫代表:应长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江门金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皓炫特别关注中小企业的发展问题,积极反映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难题,牵头提出不少有建设性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开始逐步落实。

  潘皓炫认为,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竞争力较差,中小企业一直是经济波动的最大受害者。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开始,除了国际出口环境恶化、人民币不断升值以及国内劳动力和原材料成本持续上升带来的压力外,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紧缩性货币政策也对中小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根据有关部门的最新调查,在全部中小企业中,有10%在升级,有20%在转型,而其余60%到70%的企业现在则面临生存困境。我国大部分企业还属于中小企业,这些企业解决了国家近90%的就业人口,而如今我国对中小企业却没有形成一个税收和贷款支持方面的固定区别性政策。因为在经济不景气时,大型企业凭借其在市场上的地位,以及融资渠道的便利性,在市场上拥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而中小企业在融资和成本等方面都面临较大压力。

  因此潘皓炫多次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议案,建议对这些中小企业实施差别税率的政策,对这些中小企业给予适度减税。潘皓炫和其他代表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提案,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包括提高征税的起点,要求金融部门给予小微企业专项的贷款额度等。各省市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配套与实施政策。在此次人大会议上,潘皓炫会针对中小企业发展提出进一步的建议和议案,并建议把这些临时的政策进一步修改成固定的政策。

  高鹰忠委员:呼吁成立国家中小企业总局

  面对今年两会最热门的话题,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局长高鹰忠则呼吁建立国家中小企业总局。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企业数量逐年增加,发展水平不断跨上新的台阶,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2008年,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含持照个体工商户)约3700万户,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0年全国规模以上中小微工业企业数量达到44.9万家,实现总产值49.8万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50.1%和240%,中小微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巨大,中小微企业创造了全国60%的国内生产总值,贡献了全国50%以上的税收,提供了80%的城镇就业岗位,全国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微企业完成的,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不仅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是繁荣经济的重要活力源泉,更是关系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长期以来社会各界要求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呼声很高,中央和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

  但目前我国中小微企业的行政管理体制,呈现多元化的结构。工业和信息化部有中小企业司,农业部有乡镇企业局,工商总局有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局。还有一些其他部门,如发改、科技、商务等部门的职能也涉及中小微企业的管理,他们在引导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的职能有重复,可谓多龙治水,这种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有:

  一是机构重叠、职能重复,导致政出多门、效率不高,各部门只管各自系统内的中小微企业,政策缺乏统一性。

  二是当前中小微企业发展所遇到的问题越来越明显的表现为超越所有制形式、行业分布和部门职责范围的带有共性的宏观问题,现有行政机构所提供的管理、服务,不能全面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三是政府职能定位不尽合理,宏观管理不足,微观干预过多。特别是中小企业司和乡镇企业局的设置,表现了城乡企业分离。中小企业司和个私营经济监管局的设置,表现了中小企业和微企业管理的分离。在地方上,这些管理系统之间也是有交叉和矛盾的。

  为此高鹰忠建议,国务院尽快考虑和及早抓好我国中小微企业管理服务机构的建设,切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通过加强财税、融资、担保、信息、技术等服务手段,创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

  高鹰忠进一步拿出了具体方案。设立国家中小企业总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部门,统一管理全国各类行业、各种经济成分的中小微企业,行驶相关的行政职能。在新的机构改革中,可把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工商总局个私经济监管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剥离出来,划归国家中小企业总局统一管理。

  高鹰忠表示,中小企业总局对中小微企业的关系,是一种以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关系,其主要职能是,制定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维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协调有关部门,设计中小微企业的管理,组织和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2012年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王新奎表示,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设计方面,一定要出台“一把钥匙打开千把锁”的措施,明确“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就是民生工程”的指导思想。

  出处: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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